******有限公司吉星煤矿整合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有限公司吉星煤矿整合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吉星煤矿整合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吉星煤矿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境内
建设性质:整合改造
建设内容:将原准格尔旗羊市塔松树焉神洲煤矿与原准格尔旗纳林沟裕达******有限公司吉星煤矿,矿区面积为2.3693km2。
建设规模:产能由0.6Mt/a核增至0.9Mt/a。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吉星煤矿
联 系 人:孙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吉星煤矿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生态路依山北岸商业楼4楼。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网址。
链接:******/s/1lgLTIVfpAUvc1HOx5RH25Q?pwd=0wi8
提取码:0wi8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1、电子邮件
2、邮寄信函
3、当面提交
以上述三种方式提交的《公众意见表》均可按本公告二、三小节内容中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6、公示期限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有限公司吉星煤矿
2025年5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