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自来水厂、取水及输配水工程-狮子岩水库取水工程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次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中******建设局 电话0832-******”
更正为“行政监督部门:******改革局 电话0832-******”。
二、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中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更正为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5%。〔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建筑业”的诚信分值为100分时,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3%,中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建筑业”的诚信分值为100分的截图,且截图页面需体现截图日期。中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建筑业”诚信分值截图由拟在项目中担任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银行保函************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三、专用合同条款10.1变更的范围:4)变更办法
更正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府规〔2025〕4号)的通知执行。”
四、专用合同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6)
更正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府规〔2025〕4号)的通知执行。”
五、专用合同条款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更正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六、专用合同条款16.违约更正为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相关规定执行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见通用合同条款。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见通用合同条款。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见通用合同条款。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见通用合同条款。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见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见通用合同条款。
(7)其他:按相关规定执行。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但不仅限于)属于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承包人违反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未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的,限期整改并处以合同价1%-3%罚款,造成质 量缺陷的承担返工费用,情节严重的报请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降低资质等级。
(2)工程材料未检验即使用的,按材料价款 20%罚款,伪造检验报告套取财政资金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质量事故 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处罚款。
(3)篡改施工记录、伪造签证、收方等工程资料的,扣减相应工程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如未设置安全网、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施工电梯未定期维护等,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隐患未整改的,按日处 5000元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报请颁发机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重大事故的,报请颁发机关依法吊销资质证书。
(5)人员配备不足的,按缺岗数每日罚款5000元,无证上岗的,每人次罚款 10000 元。
(6)工程变更不得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查、复核,若审减率超过5%,将按超过部分的5%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审减总额-送审金额*5%)*5%〕,违约金由建设单位在清算工程结算款时一并扣除。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
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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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