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15号明德盛荟2号楼6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GC-ZC-******
项目名称: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3,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 | 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但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页截图时间为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至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1日至 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15号明德盛荟2号楼61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管理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15号明德盛荟2号楼6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康怡悦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