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芦河镇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暂估价部分)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000G******1001
1.招标条件
******水务局以青水发************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及设备暂估价部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芦河镇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暂估价部分)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青冈县芦河镇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3采购内容:
一标段:水源井成井、除铁锰过滤器、清水箱、送水泵、过滤器反冲洗泵、曝气罐、活性炭过滤器等(具体内容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电磁流量变送器、电磁流量传感器、200万星光定焦红外一体机室外机、PLC柜、压差变送器等(具体内容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卖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及设备运输、送货到用户指定地点等包含的所有内容,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并提供安装技术指导、试验指导、技术服务及培训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芦河镇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暂估价部分)采购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2.8最高投标限价为:一标段:******.00元;
二标段:******.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核实后确定所投制造商同时授权多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的公布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公布的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服务中心446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79092514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保利城三期七号楼六号门市
联系人:韩经理
电 话:0451-******转802
电子邮箱:******
******水务局
地 址:青冈县青冈镇北环路
联系人:路女士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