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水利局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周口市郸城县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水利局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周口市郸城县配套工程项目
******水利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组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5年12月4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邓经理电话:******
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