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新能源2023年110kV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林芝市新能源2023年110kV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芝市新能源2023年110kV送出工程
******有限公司林芝供电公司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林芝市朗县、工布江达县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下载链接如下:
链接:******/s/1-QM4clebAkMylVA2_oa4Jw提取码: fvws
五、公示期: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六、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布先生******777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福大道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