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保健院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保健院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隆阳区梨花路南侧、振兴路东侧
建设内容:新建十一层(地上九层、地下二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292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24.89平方米(含中央预算内投资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医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255.11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站345平方米(地上建等面积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0平方米);新建医疗废物暂存间45平方米;新建室外公共卫生间50平方米;配套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停车场、成品门卫房、大门等附属设施。迁建项目建设200张。实际开放床位53张。
******保健院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式内容: 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