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司法辅助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先生、李女士:******、******,更正为:张旭:******、******。
3.2.技术要求中
一、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包含诉讼服务辅助事务、审判辅助事务、文档数字化辅助的辅助事务性工作。诉讼服务辅助事务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导诉、立案录入、智能编目扫描、材料收转、上诉案件接受与分配;审判辅助事务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卷宗流转、案件排期、文书制作、跟案送达、扫描编目、卷宗装订;文档数字化辅助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影像卷扫描、修图影像卷挂接、装订;另配备一名 项目经理 作为管理人员,人数总合计为10人。
更正为:
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包含诉讼服务辅助事务、审判辅助事务、文档数字化辅助的辅助事务性工作。诉讼服务辅助事务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导诉、立案录入、智能编目扫描、材料收转、上诉案件接受与分配;审判辅助事务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卷宗流转、案件排期、文书制作、跟案送达、扫描编目、卷宗装订;文档数字化辅助服务(非涉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影像卷扫描、修图影像卷挂接、装订;另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作为管理人员,人数总合计为10人。
二、5、★付款进度安排中
1、预付款,合同签订,采购方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规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进度款,服务期满3个月,采购方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规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进度款,服务期满6个月,采购方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规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进度款,服务期满9个月,采购方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规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5、尾款,服务期结束,采购方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规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更正为: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规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备注: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平台中推送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编号:************3308;
2.采购品目:C****** 其他法律服务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36-******;联系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136号;
4.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6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60,000.00;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院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丰碑街7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张旭:******、******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