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524]QZXHZB[CS]******
******公安局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益民街789号 | 1,245,000.00元 | 97.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公安局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 安溪县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安溪县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我公司完全满足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招标要求条款。 | 我公司完全满足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招标要求条款。 | 1年(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 | 项 | 我公司完全满足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招标要求条款。 | 1,24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远明 |
评审专家: | 刘春红 、 汪振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下述约定支付:a.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按采购包的中标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万元):100万元以下,收取比例1.5%;100万元-500万元,收取比例0.8%。不足五千按五千计取。(本项目代理费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3计算)请响应人在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有限公司?账号:************125765。C.专家评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公安局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3.68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77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16室
联系方式: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晖、曾尹呈、上官尧珍
电话:0595-******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1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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