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凤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组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1日至2025年6月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