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以《关于宾县2025 年利用衔接资金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宾发改审批[2025]************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宾县2025年利用衔接资金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项目全过程管理。
2.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共改造水泥混凝土道路6631m,路宽主要为3.0~4.0m(其中崔玉屯为3.5~4.0m),路面面26464㎡;涵洞工程主要包括拆除重建与新建过街涵洞,其中拆除重建中1000涵洞24m、中400涵洞42m,新建中1000涵洞12m、中500涵洞 24m、φ400涵洞186m。
2.3 建设地点:宾县胜利镇民安村谭亮屯、崔玉屯和王福宗屯;宁远镇太兴村李大木匠屯。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5 招标范围:(1)全过程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等等全过程项目管理相关服务内容。(2)工程监理: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承担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 招标控制价:155329.56元(其中:全过程项目管理:88759.75元、工程监理:66569.81元)。
2.7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全过程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
3.2.2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
3.2.6工程监理负责1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中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同时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及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3.5.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3.5.3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人员证件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管理单位;
3.7.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7.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农村局
电 话:0451-******
招 标 ******农村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迎宾路1号
联 系 人:陈立伟
联系方式:0451-******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星河路
联 系 人:王爽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