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510FJ-******1
一、招标概况
<九宫山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项目(EPC)>于 <2025年10月15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1月07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11月07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通山县第二建筑公司、******有限公司> | <【联合体】通山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4000> | <******.8000> | <******.6000> | |
| 质量(如有)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标准;施工质量达到: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李志慧> | <江辉> | <汪庆发>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鄂 ******7320> |
<鄂******7637> |
<鄂 ******7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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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07日>至 <2025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名胜区凤岭路16号> 联系人:<吴新亮>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10号楼)10栋1单元17层11、12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新城滨河大道 73 号 301 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