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县城园林绿化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城区及开发区)(包二)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FSCG25D03G0114 FS******250247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县城园林绿化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城区及开发区)(包二)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庆市花木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菱湖北路1号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怀宁县县城园林绿化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城区及开发区)(包二) 服务范围:怀宁县县城园林绿化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开发区及开发区公园。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但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各公园及绿地管养的进场时间以移交证书的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春磊、祝五三、朱政民、陈冬洁、朱淼、张齐发、杨明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199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金瓯商务广场18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主任
电 话:******
十、附件
1.评标记录表
2.投标业绩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