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3001Z02 |
|---|---|
| 投标资格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须具备以下条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应范围。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社会化评审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人民币11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1-24 08:3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1-24 08:3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杭臣壹品三区(A期)景观绿化工程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003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关于项目人员职称要求的调整 原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社会化评审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的要求,现统一修改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认可的职称证书评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级人事局、公务员局、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相关部门授权具备相应评审资格的评审机构。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核发单位出具的正式批文或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官方网站的查询截图。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并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关于业绩认定方式的说明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材料,不再以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其竣工验收信息为必备条件,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予以认定。 三、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ztb/),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及其他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1月7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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