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袋装水泥、散装水泥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可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集团公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015号
采购项目:******有限公司袋装水泥、散装水泥年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
包号 | 组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下浮率% |
A | 1 | 袋装水泥 | PO 42.5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10% |
2 | 袋装水泥 | PC 32.5 | 1 | 批 | |||
B | 1 | 散装水泥 | PO 42.5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15% |
2 | 散装水泥 | PC 32.5 | 1 | 批 |
注:供应商报价下浮率袋装水泥须≥10%,散装水泥须≥15%,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投标人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在开标前(2022年、2023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水泥销售量≥100万吨。(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供上述任意一年水泥销售发票复印件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人所投品牌具有日产≥2500吨及以上熟料水泥生产线生产能力,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5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江西省招标投标网(******/)******集团公众号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A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B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标段分别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投采字2025SCX015号”字样),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特别提醒:
1)、若一个供应商同时投A包和B包,需按标段提交两份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按A包、B包分别缴纳至指定账户,投标文件名称及编号分别按标段号填写。
2)、若中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标的,导致项目难以实施,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及该企业今后在我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资格。
3)、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商贸城二区54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先生0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电子函件:******
******集团纪委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袋装水泥、散装水泥年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