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17,8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巴青县阿秀乡多吉塘村2号泥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巴青县阿秀乡多吉塘村2号泥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补充内容: 1、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15条“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2016定额》,投标人在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按《西藏自治区2016定额》及其规定的相关费率进行报价及取费,税金按9%税率进行计取。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价”,变更为:“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最新定额》,投标人在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按《西藏自治区最新定额》及其规定的相关费率进行报价及取费,税金按9%税率进行计取。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价”。 2、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本次澄清内容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并下载最新招标资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补充通知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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