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车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需求 ?征集文件 ?征集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征集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六、本项目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中: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1)供应商拟投入的企业管理负责人具备《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负责人资格证》的得1分,满分1分,未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 1.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2)供应商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的得1分,满分1分,未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 1.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3)供应商拟投入的质量总检验员具备《机动车维修质量总检验员资格证》的得1分,满分1分,未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 1.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4)供应商拟投入的价格核算员具备《机动车维修价格核算员资格证》的得1分,满分1分,未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 1.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5)供应商拟投入的质量检验员具备《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证》的每名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 2.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6)供应商拟投入的机修工具备《机动车维修机修工资格证 》每提供1份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 3.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7)供应商拟投入的电器维修工具备《机动车维修电器维修工资格证》每提供1份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 3.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8)供应商拟投入的钣金工具备《机动车维修钣金工从业资格证》每提供1份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 3.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9)供应商拟投入的涂漆工具备《机动车维修涂漆工资格证》每提供1份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不得分。 | 3.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更正为: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1)供应商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汽车修理工四级及以上证书,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学历证书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为其缴纳保险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3.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2)供应商拟投入的质量检验员具有汽车修理工四级及以上证书,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学历证书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为其缴纳保险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2.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3)供应商拟投入的机修工具备《汽车维修工》证书,每提供1份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为其缴纳保险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3.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4)供应商拟投入的电器维修工具备《汽车维修工》证书,每提供1份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为其缴纳保险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3.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5)供应商拟投入的钣金工具备《汽车维修工》证书,每提供1份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为其缴纳保险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3.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6)供应商拟投入的涂漆工具备《汽车维修工》证书,每提供1份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为其缴纳保险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3.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拟投入的人员规模及维修技工配备情况(同一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7)供应商具有新能源汽车维修设备及人员相关维修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设备照片、有效证书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为其缴纳保险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1.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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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街道滨河西路16号
联系方式:******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石仲/古晓丽/古雯
电 话:******
征集人:******公安局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