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息县分局息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官方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息财公开-2025-11-3-1 | 息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 ******.52 | ******.52 |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5.4、质 保 期:一年。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4.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4.3、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6.监督部门信息
******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
7.受理异议单位: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息县分局
地址:息县息洲大道东段五一水库西100米
联系人:余彬彬
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