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关于注销“乐东民族文化(黎族民歌)
推广与传承项目”实施单位遴选结果的声明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
我单位于2025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乐东民族文化(黎族民歌)推广与传承项目实施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公示索引号:******-4/2025-60978,公示确定:******有限公司为“乐东民族文化(黎族民歌)推广与传承项目”的实施单位。
公示期结束后,******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正式提交书面声明,表示因其公司内部原因,已无法履行该项目建设及民族文化推广任务,并主动申请放弃该项目承建资格(详见其出具的《放弃说明函》)。
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我单位研究决定
一、立即注销上述公示文件中关于确定******有限公司为“关于乐东民族文化(黎族民歌)推广与传承项目”实施单位的遴选结果。
二、原公示文件(索引号:******-4/2025-60978)中涉及******有限公司作为实施单位的相关内容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失效。
由此给各相关方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尽快启动该项目的重新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特此声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