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云南省鲁甸县牛羊肉屠宰厂建设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有限公司委托开展云南省鲁甸县牛羊肉屠宰厂建******有限公司同意后,特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云南省鲁甸县牛羊肉屠宰厂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昭通市茨院回族乡;
建设规模:主要进行牛羊肉屠宰,设计牛年屠宰量6万头,羊年屠宰量15.5万只。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880m2(26.82亩),总建筑面积19467.1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177.04m2,地下建筑面积290.08m2;建筑占地面积7617.78m2,建筑密度为42.60%;计容面积19177.04m2,容积率为1.07;绿化面积1651.11m2,绿化率为9.23%;机动车停车位63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茨院乡板板房村7组88号
联系人:马总
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委员会御峰云府南侧80米
联系人:李工
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接受任务后,收集相关项目文件和环保法规,进行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和工程分析,并识别工程影响的主要环境因子;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行详细的现场考察和必要的测试工作,进行工程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对主要环境因子的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综合研究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监理计划及管理计划,估算相应投资,进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简要分析,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总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您认为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2)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3)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信息公示后,公众对该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表链接:******/s/11Hb6uv9awqRu5ILtGADnng?pwd=f2aa提取码:f2aa。
******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