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农产品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农产品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HBAL-202508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AL-202508SZ-******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拟建设仓库、厂房、生活配套用房及附属配套用房,并完成园区内绿化景观、停车场、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及等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以及道路工程等其他设施建设。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农产品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初设概算等,协助并配合本项目汇报(各种专家评审费已包含在投标费用中)、规划、审查、办证等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并通过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直至顺利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将最终成果文件交付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拟建设仓库、厂房、生活配套用房及附属配套用房,并完成园区内绿化景观、停车场、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及等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以及道路工程等其他设施建设。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农产品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初设概算等,协助并配合本项目汇报(各种专家评审费已包含在投标费用中)、规划、审查、办证等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并通过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直至顺利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将最终成果文件交付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10。其中: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阶段 30日历天;深化方案设计阶段15 日历天;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阶段 15日历天。项目实际开始与完成时间,双方可结合项目推进情况协商后确定。。 | ||||||||||||||||||||||||||||||||||||||||
2.3其他: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至少承担过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需含初步设计阶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申请人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5)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 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因单位成立时间较晚无法提供的,可仅提供单位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招标人组织清标,将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但不与中标候选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主要内容:对中标候选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信用信息、资质业绩、履约能力等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进行核实(如需要)。。本项目启用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数量法”。。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8月01日 | ||||||||||||||||||||||||||||||||||||||||
备注: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