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为加强和规范对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加快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加强自主可控和信息安全,提高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信息化工作实际,我单位拟面向社会采购一家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重点为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开展年度计划评估、项目建设方案(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项目概算评估、政府购买信息系统服务造价评估、项目履约验收、项目评估等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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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省、市及天心区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二、服务内容
依据以下十二项服务内容,由采购人按需委托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
1. 提供编制项目技术管理办法及指南体系的咨询服务。
根据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及天心区实际,编制或修订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大纲、项目验收指南、后评价指南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及操作指南。
2. 提供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评估服务。
按照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和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相关管理要求,开展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服务,包括申报计划项目的需求分析、建设必要性及重复性论证、编制过程中的对接调研等,形成年度计划,还包括对申报场景竞赛项目、计划外新增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必要性、重复性及合理性进行论证。
3. 组织开展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的论证服务。
按照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和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要求,结合实际,从项目建设合规性、需求分析合理性、技术路线可行性、方案设计完整性、建设内容重复性、共性能力的复用及需求合理性、信创应用及适配、应用融合及系统对接能力、数据资源共享及应用、数据安全顶层设计、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监测与追溯等方面对项目可研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开展评估论证工作,出具预审意见,提供项目方案编制指导服务。
4. 提供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概算评估(尤其是定制开发软件费用评估)、政府购买信息系统服务造价评估咨询服务。
按照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和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对项目估算(概算)的编制依据合规性,费用构成合理性、量与价计取依据有效性、尤其是定制开发软件量与价计取合理性、不重复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价值,出具投资估算(概算)审核意见。按照功能点NESMA方法(ILF、EIF、EI、EO、EQ)对定制开发软件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估论证。按照相关要求对以采用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建设的信息化项目的必要性、服务事项及单价的合理性、服务质量及交付要求等进行评估论证,并出具意见。
5. 提供项目变更技术支撑服务。
根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对项目变更技术方案进行技术审查,编制变更审查预审意见。复核修订后的变更方案,编制变更项目方案复核意见表,梳理专家意见,复核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修订后的方案。针对一般变更项目开展备案管理服务工作。
6. 提供项目实施管理支持服务。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配合对项目进行信息采集与整理,并定期跟踪,及时提出预警,根据项目中出现的风险及问题,深度分析相关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建议。配合应对解决项目建设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
7. 提供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履约验收的技术支持服务。
按照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和天心区信息化项目履约验收相关规定,开展竣工验收会前预审工作,对项目从材料符合性、文档流程合规性、建设内容一致性和适应性、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理、软测、等保、密评)的过程材料、项目现场检查(建设成效、硬件数量、业务流程等)、数据共享情况、质保运维服务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提供验收项目整改优化指导服务,对项目能否组织竣工验收会提出专业意见。根据验收会专家意见的整改情况及时复核,完成验收材料归档。
8. 提供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运行评估服务。
按照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和天心区信息化项目评估相关规定,从云资源使用、数据共享应用、安全、使用成效等方面,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后评价工作,包括项目效果和效益评价,项目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项目运行后评价结论与主要经验、项目后评价对应建议等,对长沙市天心区信息化项目实施评估,并出具意见。
9. 提供信息化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结合天心区情况和需求,响应专题的、临时的技术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对国家和先进地区数据领域政策进行解读并提出本地化建议;跟踪分析数字化发展动态(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及前沿技术应用,供数字科技攻关研究、重大投资项目储备与申报等咨询服务。
10. 提供业务培训服务。
配合面向区内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开展常态化集中式贯标培训服务, 包括培训方案、培训课件等材料编制,培训组织及授课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政策、办法、申报审批流程、设计编制要求、投资估算(概算)编制、验收要求、后评价要求、常见问题分析及项目管理系统操作等。
11. 提供专家评审服务支持。
对专家信息进行管理,提供项目可研、初设、概算、验收专家评审等现场会务工作,根据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评审需求以及市财政相关规定支付专家劳务费用(包含相关税费)。
12.专题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数字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要求、天心发展规划定位等,开展针对新型智慧城市领域内新技术应用的专题技术咨询服务,课题编制服务,形成专题咨询报告或课题报告。
备注:未涉及内容以采购人最终提出的要求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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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备注:若成交供应商考核合格,则续签,若成交供应商考核不合格,则重新进行采购。)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服务时间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受我单位委托任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就项目方案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提交项目工作联系函;须在我单位提出开展项目现场踏勘和召开项目交流会需求24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项目送审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须于项目方案达到评估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咨询评估结果;送审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于项目方案达到评估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咨询评估结果;特殊项目必需延长评估时间的需经委托方同意。
2.服务人员要求
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5名的专业咨询服务团队,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3名驻场人员等。派驻人员需保证至少3年以上信息化相关领域从业经验并具备项目管理资质。服务团队人员需保证拥有软件造价评估、项目管理、软件测评等与咨询服务相关的资质。
3.服务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咨询任务出现高峰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资源协调,以尽量配合在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2)成交供应商确保咨询全过程受控,严格公正、客观科学进行评估咨询,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我中心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且对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负责。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咨询成果须经我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视为达到要求。
4.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考核要求包含:人员服务、进度计划、服务质量、文档管理,考核评分按照100分制,人员服务、进度计划、服务质量和文档管理四项考核内容初始分依次为20分、30分、30分和20分,均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
(1)人员服务考核。具体考核评分标准为:项目驻场团队服务人员数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发现1次,扣1分;驻场人员因离职、升迁等因素发生人员调整时,应向本单位出具书面备案,一周内未履行报备或无故调整人员的,发现1次,扣1分;未经甲方允许,驻场人员未按时间要求上班或参会,发现1次,扣0.5分。
(2)进度计划考核。具体考核评分标准为:交办的工作任务未能按管理制度中对应任务类型所约定的执行时间要求完成的,每延期1天,扣1分;法定工作时间内日常任务,1小时内做出响应,应急任务0.5小时内做出响应,未及时响应,每次扣1分。次数达到5次的,本单位可视情况取消其服务资格或扣减合同余款中服务费的5%。
(3)服务质量考核。具体考核评分标准为:各项任务执行的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三个层次评价,其中每次“满意”不加分也不扣分、每次“一般”扣1分、每次“不满意”扣2分,由本单位各科(室)对各自派发的任务工单进行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并定期将结果汇总。
(4)文档管理考核。具体考核评分标准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须按照项目名称进行登记、分类、汇总、整理、保管,每项任务结束后相关资料交由对应部室归档备案,缺少一份资料扣1分。同时,成交供应商需对相关文档资料等进行记录、备份和汇总,以便项目验收时核查。所有资料归档如出现缺失现象,必须按照工作要求及时补齐,造成一切后果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5.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
采购人根据上述考核要求对每一项工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扣分统计,形成每月考核评价结果,服务期内所有月度考核评价得分算术平均值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
(2)考核结果应用
验收结算时服务费用总额的10%将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年度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服务尾款,年度考核得分85~89分的,扣除一年度服务费用总额3%;年度考核得分80~84分的,扣除一年度服务费用总额5%;年度考核得分75-79的,扣除一年度服务费用总额8%;年度考核得分74分以下的,扣除一年度服务费用总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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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标准:按“技术规格”及“服务标准”的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1. 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数据局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一年度服务费用总额的50%,年度咨询服务完结并通过验收后,根据服务考核结果支付剩余款项。
(3)采购人支付的服务费属总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的税费、人工工资、调研费、管理费、保险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2. 本项目服务方式为:驻场服务、现场踏勘、专题会议等现场服务和远程在线服务。
3. 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并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未经我单位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如有透露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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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