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电子胃镜等)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各潜在供应商若对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有建议或意见的,请于公示期限内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我单位。
公示截止时间及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7点30分止。
******医院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133
联系地址:福鼎市朝晖路958号
******医院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