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芦荟及复配原料开发及应用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芦荟及复配原料开发及应用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发路13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A2栋305。地理坐标:东经102°39′53.161″,北纬25°04′18.261″。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留学人员创业园A2栋305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515.86㎡,设置仪器室、化妆品研究室、食品研究室等,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建成后每年打样样品(食品、化妆品、芦荟及复配原料)共200批次,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开展食品配方、化妆品配方、芦荟及复配原料开发研发服务共50项次。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场地定时清扫、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施工作业时保持门窗关闭,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装修废料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实验室无机废气、颗粒物等。仪器室、化妆品研究室、创新原料研究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经SDG干式酸性废气净化剂+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无组织废气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室清洗废液等。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作危废处置,实验器皿第三道及以后清洗废水经自建中和沉淀池(0.5m3/d)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得运行,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侧满足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实验废液、报废化学试剂、有毒有害包装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纯水机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破碎玻璃用品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与废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乙酸、硝酸、苯酚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分类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
******消防、防护器材设施;建立防范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四、公示时间
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芦荟及复配原料开发及应用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邮箱:******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街道武振街******办公室
邮编:6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