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动展现闽宁协作的伟大成就与深厚情谊,记录对口帮扶从“干沙滩”变成“金沙滩”的奋斗历程,以“丝路织语??闽宁艺栈”为依托,面向区内外征集以“三十载协作路 非遗浓情颂闽宁”为主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作品,旨在用非遗的独特语言,讲好闽宁故事,传承时代精神。
一、征集主题
“三十载协作路 非遗浓情颂闽宁”
二、征集对象
面向区内外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作品需紧扣“三十载协作路 非遗浓情颂闽宁”主题,通过两地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与发展新貌,展现闽宁人民携手奋进的感人故事、辉煌成就和美好愿景。作品应积极向上,富有艺术感染力与时代气息。
2.品类丰富:征集作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剪纸、刺绣、雕刻(木雕、石雕等)、皮影、泥塑、编织、农民画、书法、篆刻、葫芦烙刻等。
3.权属清晰: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或合法持有,无任何权利瑕疵及纠纷。请附上作品简要说明,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照片、作者、联系方式、所属非遗项目简介及创作构思(100-200字)。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止,为期15天。
五、提交方式
请将作品实物或作品说明文档(高清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在征集期内送至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 址:永宁县文化馆(永宁县胜利东路人民公园北门内向西30米处)
邮??箱:******5@qq.com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951—******
六、评选与采用
1.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对于入选展馆陈列的作品,主办方将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并给予该作品相应的创作补贴。
3.所有入选作品将作为闽宁镇非遗展馆的永久馆藏,向公众展示,并注明作者信息。
七、其他说明
1.所有报送作品在征集评审期间由主办方负责保管。
2.未入选作品,作者可在公告结束后30天内自行取回,逾期将由主办方统一处理。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山海情长,非遗传韵。我们热切期盼您的积极参与,用您的巧手与匠心,共同为闽宁协作的历史留下璀璨的非遗印记,让闽宁共建的故事代代相传!
特此公告。
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