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不动产(YSGZ)2025-002号
依据岩香药提交的《不动产证书遗失更正申请》、《情况说明》,因遗失坐落于嘎洒镇曼播村委会曼湾村民小组121号的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景集用(2004)字第06031号,土地使用权人:岩香,用途:住宅,类型:划拨,使用权面积:556.8平方米。经查阅地籍档案,发现土地使用权人姓名有误,依据岩香药提交的《不动产证书遗失更正申请》、《情况说明》,岩香药申请更正土地使用权人姓名。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予以更正土地使用权人由岩香更正为岩香药。
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遗失及更正登记。
******资源局勐遮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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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