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阳县乡村振兴厂房建设项目
定标结果公示
2025年安阳县乡村振兴厂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县)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无异议。2025年11月10日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评标二厅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25年安阳县乡村振兴厂房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A******000580
1.3项目建设内容:混凝土柱梁板、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墙面抹灰刷油漆,天棚石膏板吊顶,自流平楼地面以及配套安装工程等。
1.4招标控制价:******.19元。
1.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1.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2.1定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
2.2定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评标二厅
2.3定标方法:票决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H
中标价(元):******.28元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资格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张小林; 证书编号:豫******7887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综合实力较强。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县)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3日
六、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福堂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亚龙湾路与华文路交叉口西北角安阳县北务综合办公区3楼
邮箱:ayxxczxj******
******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利青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3栋17层70号
邮箱:******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农村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Q154760
联系人:张献涛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亚龙湾路与华文路交叉口西北角安阳县北务综合办公区3楼
邮箱:******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