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金华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金环发【2025】7号)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和排污许可核发、执行情况抽查复核及环境统计年报数据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采购进行询价,以单价平均价最低者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和排污许可核发、执行情况抽查复核及环境统计年报数据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单价 |
1 | 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复核服务 | 1300元/个 |
2 | 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复核服务 | 1000元/个 |
3 |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抽查复核 | 800元/个 |
4 |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抽查复核 | 3000元/个 |
5 | 环境统计年报数据审核服务 | 500元/个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有意向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为“意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单(见附件)及相应佐证材料,相关要求如下:
1.意向单位团队技术人员中应具有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需提供职称证书、环评工程师证明材料和该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2.在报价不超出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以最低价定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3.如意向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不齐全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4.如参与询价的意向单位少于3家,则本次询价作废,再次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二)询价单及相关资料递交规定:请意向单位在2025年6月13日前递交加盖公章的询价单(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装入信封袋密封(袋外需盖公章),邮寄至指定地址;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755******委员会717室;联系人:郑玉婷;联系电话:0579-******。
四、付款方式
1.完成工作任务后每季度支付一次。
2.结算价=单价×实际项目数
附件:询价单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