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J-02地块开发合作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投资概算约671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FJRF******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居住主题公园西南侧,宗地编号为2024-75号,总用地面积为7808㎡,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使用年限40年。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要求如下: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项目投资预算7414.19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6892.8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249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400 平方米),拟建设具备购物中心、酒店、商业办公等业态的商业综合体。
2.2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J-02地块合作开发单位,负责项目全流程的前期开发、组织项目建设、实施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项目前期策划和设计咨询工作,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按照项目建设需求公开选择并组织施工、造价、监理等团队开展建设任务,把控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按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与交付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合作开发协议》。
2.2.1本项目工程投资预算7414.19万元。即4389元/平方米。【注:其中:总工程造价6421.60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2.59万元】。根据《晋安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工程整体下浮10.00%,即投标人以综合单价调整为3950元/平方米,总造价为6673万元作为本项目报价。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2.2******消防、强电、弱电智能化、通风、电梯、标识标志、充电桩、配电房、发电机房、抗震支架等工程,以及室外广场、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综合管网、场地土石方、燃气、场外市政供水供电、三网合一等室外总体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未包括办公家具、空调、红线外电缆等专项设施设备费用。
2.2.3项目工期目标: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工期720日历天(不含办理产权时间)。包含开工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竣工备案阶段、项目产权办理、项目整体移交。如遇不可抗力或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2.3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2.4 开发委托期限:开发合作期限为720日历天。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和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并附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不良信用记录的完整截图。
(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7)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8)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有限公司(地址:******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室)
5.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包含电子文档)。(报名方式如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表1)到本公司报名并提交材料。地址:******有限公司(******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室)。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6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现场递交到指定开标地点,逾期递交(以签到为准)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7.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室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银行转帐形式(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加盖法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时应注明所投标的项目编号)
9.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有限公司。逾期则表示参与投标的有关各方理解并认可招标文件内容,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有限公司会 福建省国资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人民政府官网(******/)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招标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91-******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涧田村256号101室
13.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室
联系人: 黄工
电话:0591-******
14.缴交保证金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晋安支行
账号:************09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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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安区新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