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复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工作的通知》(粤文旅文保〔2025〕22号)有关要求,为完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居水井开展了复查,确定推荐公布为香洲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3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香洲区普查办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将按程序予以公布。联系电话:0756-******。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拟补充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办公室
2025年 5 月 20 日
珠海市香洲区拟补充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docx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3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香洲区普查办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将按程序予以公布。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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