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现进行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简介
1.规划名称: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
2.规划范围:原省政府批复规划面积368公顷(3.68km2),新扩入885.7211公顷,扩区后总面积1253.7211公顷(约12.54km2)。扩区范围初步规划为东至G242西北走向交叉口,南至官池镇南部镇区边缘,西至澄商高速,北至官池镇北部镇区边缘。
3.规划期限:2025-2035年,其中,近期:2025-2030年;远期:2030-2035年。
4.产业定位:结合园区产业发展现状及总体空间布局,立足基地资源禀赋,兼顾错位发展与协同融合,围绕主导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未来产业构建“一核引领,两轴串联,四园协同,两区支撑”的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2大主导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精细化工产业),2大辅助产业(新兴产业、建材机械产业)以及配套服务业(智慧物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形成全平台、全链条、多发展的产业功能体系。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曹兴勃
联系电话:******
邮箱:******
******街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昱
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169号1幢2单元22404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s/1yQNNQ2IaT6m7XVmmOgEtvg?pwd=cva4,提取码:cva4。
公众可填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意见,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保护无关的意见不属于征求意见范围)。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于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