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淮安市淮安区废黄河(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
淮安区苏嘴镇、钦工镇
******水利局
项目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88万元,项目永久占地3.29亩,临时占地35.51亩(2.3673公顷)。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险工治理3.78千米,新建上堤道路0.66千米。
2025年10月31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作业期间,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食宿废水依托农舍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市政管网,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绿化,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高浓度ss和少量石油类,经隔油池及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回用水水质从严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水质标准。
3、工程使用清洁的轻质柴油,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机械尾气污染影响。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安装滞尘防护围挡,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硬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
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机械车辆燃油废气中的co、nmhc、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浓度限值。
4、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居民区。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隔油池、油水分离器废油,属危险废物,由各施工区用专用危险废物储存容器集中收集,收集后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施工船舶油废水经船舶自身配备的含油废水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建筑垃圾经收集后暂存于指定地点,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应委托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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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废黄河(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
淮安区苏嘴镇、钦工镇
******水利局
项目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88万元,项目永久占地3.29亩,临时占地35.51亩(2.3673公顷)。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险工治理3.78千米,新建上堤道路0.66千米。
2025年10月31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作业期间,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食宿废水依托农舍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市政管网,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绿化,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高浓度ss和少量石油类,经隔油池及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回用水水质从严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水质标准。
3、工程使用清洁的轻质柴油,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机械尾气污染影响。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安装滞尘防护围挡,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硬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
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机械车辆燃油废气中的co、nmhc、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浓度限值。
4、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居民区。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隔油池、油水分离器废油,属危险废物,由各施工区用专用危险废物储存容器集中收集,收集后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施工船舶油废水经船舶自身配备的含油废水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建筑垃圾经收集后暂存于指定地点,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应委托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