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409gl-******1
1.招标条件
************发改委关于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93号)及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5二广高速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松虎河特大桥斜拉索制造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建设规模: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路线起于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草安村,顺接拟改扩建的二广高速公路襄阳至荆州段,向南经纪南镇、八岭山镇、荆州高新区、李埠镇,经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长7.9公里,不纳入本项目范围内)跨越长江,经弥市镇、在公安县埠河镇接二广高速公路荆州至东岳庙段,沿原路改扩建至终点公安北枢纽互通立交。
路线主线全长约44.8公里,设李埠互通连接线3.4公里。主线起点至群英枢纽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新建(其中李埠长江公铁大桥两岸接线段2.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群英枢纽至终点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李埠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在草安(枢纽)、纪南、荆州西(枢纽)、高新、李埠、弥市和群英(枢纽)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同步建设收费站4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其他:松虎河特大桥主桥采用(107+180+107)m 预应力混凝土矮塔斜拉桥,全桥共布置斜拉索合计52根,斜拉索总重约407吨,详细参数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内容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松虎河特大桥斜拉索制造,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斜拉索制造用的钢丝及其他材料的采购、验收与保管;
(2)负责斜拉索(含内置阻尼器、斜拉索锚具、斜拉索桥面护罩及其他附件)的加工制造、试制与试验、自检、保管,以及在监理工程师规定时间内运输至本项目桥位区域指定的位置;
(3)配合和指导土建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斜拉索的卸货、吊装、转场、存储、保管以及斜拉索及其附属装置(如减震装置)的安装、斜拉索张拉、斜拉索索力调整等;
(4)配合阻尼器制造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完成斜拉索外置阻尼器的安装;
(5)负责斜拉索挂索后的包装缠包带拆除、斜拉索外表清理检查、局部破损的修复、保护胶带与螺旋线的缠绕、索体及锚固端的防腐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egjzxls-1标段。
交货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境内,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
计划交货期:365日历天。
2.3其他:计划交货期:365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
其中:(1)首批供应斜拉索时间(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2026年4月。2027年3月前,根据架梁进度陆续提供余下的全部斜拉索。(2)缺陷责任期2年(自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供货期、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斜拉索制造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农高家园一期商业中心1003室
邮政编码:434000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0716-******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王先生、魏先生
电话:010-******-836
网址:www.bjztc.com
2025年11月7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 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含有注册资本信息的企业基础信息截图(若存在该情形时,请将截图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
3.证明材料应附:2022 年、202******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4.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1)公路工程项目“完成过”是指交工验收已经完成,具有交工验收证书或交工证明材料;(2)市政项目“完成过”是指竣工验收已完成,具有竣工验收证书;(3)铁路项目“完成过”是指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已经完成,具有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
“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
3、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需提供载明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第(1)或第(2)或第(3)项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明确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业绩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认定为投标人业绩。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其母公司业绩不予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7、投标人填报的“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需提供载明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第(1)或第(2)或第(3)项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明确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业绩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1.招标条件
************发改委关于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93号)及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5二广高速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松虎河特大桥斜拉索制造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建设规模: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路线起于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草安村,顺接拟改扩建的二广高速公路襄阳至荆州段,向南经纪南镇、八岭山镇、荆州高新区、李埠镇,经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长7.9公里,不纳入本项目范围内)跨越长江,经弥市镇、在公安县埠河镇接二广高速公路荆州至东岳庙段,沿原路改扩建至终点公安北枢纽互通立交。
路线主线全长约44.8公里,设李埠互通连接线3.4公里。主线起点至群英枢纽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新建(其中李埠长江公铁大桥两岸接线段2.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群英枢纽至终点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李埠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在草安(枢纽)、纪南、荆州西(枢纽)、高新、李埠、弥市和群英(枢纽)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同步建设收费站4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其他:松虎河特大桥主桥采用(107+180+107)m 预应力混凝土矮塔斜拉桥,全桥共布置斜拉索合计52根,斜拉索总重约407吨,详细参数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内容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松虎河特大桥斜拉索制造,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斜拉索制造用的钢丝及其他材料的采购、验收与保管;
(2)负责斜拉索(含内置阻尼器、斜拉索锚具、斜拉索桥面护罩及其他附件)的加工制造、试制与试验、自检、保管,以及在监理工程师规定时间内运输至本项目桥位区域指定的位置;
(3)配合和指导土建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斜拉索的卸货、吊装、转场、存储、保管以及斜拉索及其附属装置(如减震装置)的安装、斜拉索张拉、斜拉索索力调整等;
(4)配合阻尼器制造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完成斜拉索外置阻尼器的安装;
(5)负责斜拉索挂索后的包装缠包带拆除、斜拉索外表清理检查、局部破损的修复、保护胶带与螺旋线的缠绕、索体及锚固端的防腐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egjzxls-1标段。
交货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境内,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
计划交货期:365日历天。
2.3其他:计划交货期:365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
其中:(1)首批供应斜拉索时间(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2026年4月。2027年3月前,根据架梁进度陆续提供余下的全部斜拉索。(2)缺陷责任期2年(自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供货期、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斜拉索制造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农高家园一期商业中心1003室
邮政编码:434000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0716-******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王先生、魏先生
电话:010-******-836
网址:www.bjztc.com
2025年11月7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 egjzxls-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 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 egjzxls-1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含有注册资本信息的企业基础信息截图(若存在该情形时,请将截图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
3.证明材料应附:2022 年、202******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4.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 egjzxls-1 | 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单孔跨径不小于300m的独塔斜拉桥或单孔跨径不小于500m的多塔斜拉桥的斜拉索制造业绩。 |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1)公路工程项目“完成过”是指交工验收已经完成,具有交工验收证书或交工证明材料;(2)市政项目“完成过”是指竣工验收已完成,具有竣工验收证书;(3)铁路项目“完成过”是指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已经完成,具有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
“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
3、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需提供载明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第(1)或第(2)或第(3)项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明确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业绩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认定为投标人业绩。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其母公司业绩不予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7、投标人填报的“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 egjzxls-1 |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 egjzxls-1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近10年内担任过1个单孔跨径不小于300m的独塔斜拉桥或单孔跨径不小于500m的多塔斜拉桥斜拉索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需提供载明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第(1)或第(2)或第(3)项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明确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业绩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形式评审内容 | 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章盖章。 |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 注: 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5 | 联合体投标(如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 6 | 投标报价 | 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 |
| 7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
| 8 | 资格评审内容 | 营业执照 |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9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 |
| 10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满足:(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 1 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含有注册资本信息的企业基础信息截图(若存在该情形时,请将截图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 4、证明材料应附:2022 年、202******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 |
| 11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单孔跨径不小于300m的独塔斜拉桥或单孔跨径不小于500m的多塔斜拉桥的斜拉索制造业绩。 2、(1)公路工程项目“完成过”是指交工验收已经完成,具有交工验收证书或交工证明材料;(2)市政项目“完成过”是指竣工验收已完成,具有竣工验收证书;(3)铁路项目“完成过”是指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已经完成,具有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需提供载明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第(1)或第(2)或第(3)项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明确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业绩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认定为投标人业绩。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其母公司业绩不予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12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本表中“近三年”是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 13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10年内担任过1个单孔跨径不小于300m的独塔斜拉桥或单孔跨径不小于500m的多塔斜拉桥斜拉索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需提供载明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第(1)或第(2)或第(3)项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明确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业绩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 |
| 14 | 存在的其 他情形 (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单位; ******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单位。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 |
| 15 | 响应性评审内容 | 履约期限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一览表填写了计划交货期,或填写的计划交货期未超过招标公告规定的计划交货期。 |
| 16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
| 17 | 基本账户 开户证明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不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 18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
| 19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数据和公式做实质性修改 | |
| 20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