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421-00062
二 、 项目名称: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服务类
名称: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C******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垃圾填埋场及周边
服务要求:(1)编制《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技术指南》、《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调查技术指南,结合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明确地下水、土壤及地表水的布点原则、点位位置(含坐标)、采样深度、数量等,编制调查评估技术方案。 (2)监测井建设、采样分析 布置采样点位和新建监测井点位,制定采样方案和样品检测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开展监测井建设和样品采集。(3)编制《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报告》主要包括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质量评价与污染评价、地下水污染溯源分析等内容,明确地下水污染源及污染范围。基于调查与评价工作成果,针对超标污染物,开展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分析对周边敏感受体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管理对策;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成果,开展填埋场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基于致癌风险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基于非致癌风险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选择较小值作为地下水的风险控制值,综合考虑填埋场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经济、时间等方面的可行性,科学确定各填埋场特定污染地下水修复目标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年 4 月 16 日发布);(4)《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2011 年 10 月 28 日印发);(5)《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9 年 3 月 28 日印发);(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8)《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15218-94);(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11)《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12)《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1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 年版)》(GB50021-2001);(14)《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察规范(比例尺 1:50000)》(GBT14158-93);(15)《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CJJ13-87);(16)《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2014);(17)《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0133-1994);(18)《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CJJT76-2012);(19)《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20)《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21)《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2009);(22)《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2019年9月发布);(23)《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指南》(2019 年 9 月发布);(24)《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 年 9 月发布);(2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 113-2007);(2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27)《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2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麟、陈如、李航、李佳男、郑宏斌(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汪清街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电 话:024-******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