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置药学部遗留的过期化学试剂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无害化处置药学部遗留的过期化学试剂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5年11月13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无害化处置药学部遗留的过期化学试剂项目
预算金额:4万元
采购需求:
1、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完成过期化学试剂无害化处置。
2、在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前期报备工作。
3、各化学试剂报价应按品种报单价和总价;
4、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供货并验收完成止。
勘查现场时间:请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11月12日9点00分到鲤城院区碧霞楼前集装箱集合,统一勘查现场。
产生中标供应商的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低价中标”原则,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以有效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有危险废物“HW49,900-999-49、900-047-49”的经营范围。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价文件组成:
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与,需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
本项目为全包干模式:检测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2.文件要求:
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其中:①报价单及附件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格式可为Excel或Word版本;②所有报名材料(需盖公司)需整合为一份PDF文件;③电子版材料需存储在U盘中,并与报价清单纸质版共同密封。上述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
3.截止时间:公告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7:00,勘查现场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00,报价文件(含电子版)需于2025年11月13日17:00前送达,逾期提交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东海院区行政后勤保障区总务处3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0595-******
附件:《待处置的过期化学试剂明细》

******医院
总务处
2025年 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