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楼2606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FYYC2025-15
项目名称: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年(具体金额以采购人每日的采购需求为准)
最高限价:【¥******.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食材配送,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注:①供应商为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7在“信用中国”(******)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注:本部分资格要求 3.2-3.7条,采用承诺函方式,即:采购文件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等资格证明材料,只提供相关承诺函即可(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中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35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楼2606房。
方式: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现场购买,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 2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 2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磋商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转入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为1000.00元),建议注明汇款单位、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同时注明包号),或可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
3.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下述网站公告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公告发布媒介: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法院
联系方式:南先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楼2606房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