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公司:
为推进河池市金城江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我局拟以询价采购方式开展项目施工监理采购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河池市金城江区刑罚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二)项目实施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141号原金城江区住建局办公楼
二、采购需求
对金城江区刑罚一体化建设项目中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改造装饰施工进行监理,确保其外观和质量达到司法部对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外观标识标准和质量要求,室内改造装饰需严格符合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的室内设置要求。所有监理工作需在2025 年7月31日前完成。
三、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万陆仟壹佰陆拾伍元整(¥16165.00元),报价不得超过此采购预算金额。
四、监理公司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监理资质的公司;
(三)本项目的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公司,只能有一个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五、采购评分及确定设计和预算公司
此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采购询价小组成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最高分,最后的平均分值为装修公司最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分的为装修公司。
计分办法: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评分细则:
六、报名要求
(一)有意向报名的监理公司持以下资料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单。注明:(1)经费预算;(2)加盖单位公章。
5.出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发现有虚假承诺将取消其资格。
6.企业若有承担过同类采购项目的,可自愿提供相关材料(合同书、成果图片等)。
以上所有材料列清目录,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二)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6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乾宵路735-25号金城江区司法局二楼社区矫正股。
(四)联系人:刘琼,******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送材料,不予受理。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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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河池市金城江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我局拟以询价采购方式开展项目施工监理采购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河池市金城江区刑罚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二)项目实施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141号原金城江区住建局办公楼
二、采购需求
对金城江区刑罚一体化建设项目中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改造装饰施工进行监理,确保其外观和质量达到司法部对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外观标识标准和质量要求,室内改造装饰需严格符合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的室内设置要求。所有监理工作需在2025 年7月31日前完成。
三、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万陆仟壹佰陆拾伍元整(¥16165.00元),报价不得超过此采购预算金额。
四、监理公司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监理资质的公司;
(三)本项目的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公司,只能有一个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五、采购评分及确定设计和预算公司
此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采购询价小组成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最高分,最后的平均分值为装修公司最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分的为装修公司。
计分办法: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报价评分 (100分) | 供应商价格大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采购文件作无效处理。以含税报价作为评分价格。 (1)按此次采购有效的含税报价最低报价作为评审的基准价 (2)报价得分=(基准价/项目税报价)×100 |
2 | 加分项 | 有承担过同类采购项目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合同书、成果图片等,酌情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
(一)有意向报名的监理公司持以下资料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单。注明:(1)经费预算;(2)加盖单位公章。
5.出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发现有虚假承诺将取消其资格。
6.企业若有承担过同类采购项目的,可自愿提供相关材料(合同书、成果图片等)。
以上所有材料列清目录,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二)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6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乾宵路735-25号金城江区司法局二楼社区矫正股。
(四)联系人:刘琼,******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送材料,不予受理。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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