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进行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债权情况
截至处置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2,832,053.64元,其中,本金31,970,711.14元,利息40,742,778.30元,费用118,564.20元。本次拟处置债权的范围包括该户债权的本息合计、基准日后可能产生的利息、罚息等(依合同和法律规定另行计算)及与拟处置债权相关的可转让的从权利。详见如下:
户数 | 借款人名称 | 本金(元) | 利息(元) | 费用(元) | 债权合计(元) | 担保人名称/抵押物 |
1 | ******有限公司 | 13,019,029.83 | 21,201,928.77 | 7,741.86 | 34,228,700.46 | 保证人:任建疆、李成秋。抵押物:滨海新区大港津淄公路与港中公路交口的东北侧港中公路6036号,土地面积66666.70平方米,抵押房产面积2109.25平方米 |
2 | ******有限公司 | 310,969.09 | 772,413.05 | 11,389.54 | 1,094,771.68 | 保证人:楚立志、张蕊 |
3 | ******有限公司 | 392,269.00 | 815,593.74 | 10,830.58 | 1,218,693.32 | 保证人:刘洪新、窦广敏 |
4 | ******有限公司 | 18,248,443.22 | 17,952,842.74 | 88,602.22 | 36,289,888.18 | 保证人:刘婷雯、兰赫 |
合计 | 31,970,711.14 | 40,742,778.30 | 118,564.20 | 72,832,053.64 |
二、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受让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受让人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处置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等符合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债权转让方式。
五、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六、时间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强调:本公告《债权明细表》中关于债权金额、担保类型、抵(质)押物情况等内容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偏差,债权金额及担保权利等能否获得司法支持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已披露部分)。因此,上述债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司对本次拟转让的《债权明细表》所述债权信息与债权最终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可向我司了解债权情况,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女士、高女士
联系电话:022-58295915;022-58295954
传真:******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西侧汇雅商业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300202
******办公室(审计部)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58295938
******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