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浩华宜招-******-01
2、项目名称:云智造产业园项目场平及堡坎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4309.42元
5、最高限价:434309.42元
6、采购需求:场平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清淤、运输、回填、扬尘防治、临时排水及施工便道、堡坎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6)供应商提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复印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7)供应商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磋商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招标机构报名投标。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的同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参加开标会的)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