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77线高州至茂南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第四标段(K37+075~K39+940、K40+400~K44+589.038)施工招标公告
补充公告
关于省道S277线高州至茂南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
第四标段(K37+075~K39+940、K40+400~K44+589.038)
施工招标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省道S277线高州至茂南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第四标段(K37+075~K39+940、K40+400~K44+589.038)施工招标(项目编号:JG2025-2007)于2025年5月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澄清、补充修改,其它内容不变。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条最高投标限价确定为:******4元。
2、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A说明、图纸”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各投标人,接收邮箱为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提供的电子邮箱,请各投标人自行查收下载。
3、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以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内容,如有与本补遗书01发送的“工程量清单A说明”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01发送的“工程量清单A说明”为准。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24.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贰拾肆万元整)”,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贰拾万元整)”。
5、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遗书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高州市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