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XCLXJZBB-202510-20-03水处理承包服务。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方式:比质比价。
五、采购预算:141.122万元(标段一:11.322万元;标段二:129.8万元)。
序号 | 使用地点 | 预估总价(万元) | 备注 |
1 | 矿热炉 | 2.924 | 标段一 |
2 | 制氧站1、2期 | 6.698 | |
3 | 制氧站3期 | 1.7 | |
4 | 二炼钢厂 | 14.3 | 标段二 |
5 | 一炼钢厂 | 27.3 | |
6 | 初炼厂 | 14.28 | |
7 | 固溶厂(轧料) | 9.72 | |
8 | 固溶厂(洗料) | 35.64 | |
9 | 热轧厂 | 28.56 |
六、采购内容:主要负责各厂的年度水处理服务承包,报价人需要安排技术人员驻厂进行日常药剂添加,日常水质检测,特殊情况水质处理等工作。(标段一包含矿热炉厂、制氧站1、2、3期,各厂按年度总金额承包;标段二包含一炼钢厂、二炼钢厂、初炼厂、固溶厂、热轧厂,各厂按固定单价不定量承包)。该采购项目承包期限为1年(自2025年12月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七、报价人资质条件:
1******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有股权关系、控制关系等),只允许其中一家报价。
2、报价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实力雄厚,资质良好。
3、企业所有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等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4、参与项目报名/报价的单位不得存在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状态,若经查询还存在其他不良信息,则采购单位将根据风险情况取消有效资格。若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的,所在的总公司亦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有限公司《整改期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失信商业伙伴名录》。若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的,所在的总公司亦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不允许转包、分包
8、禁止隐性分包:成交主体必须为实际履约主体,禁止成交后将项目转交至其他分支机构或其他企业执行。
9、参与报名的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银行开户证明。
3) 企业信用报告(可以在信用中国、企查查、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网下载,必须包含有企业概况 、基本信息 、法律风险 、经营风险四项信息)
4)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相关业绩水处理服务承包(年度)合同复印件1份;
注:以上业绩证明每份合同须附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可节选部分)、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有合同范围内容、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报名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材料造假经核实将取消报价资格,同时后期将拒绝参与报名/报价。
10、参与报价的报价人必须通过采购人资质审查,资质合格方可报价。
八、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止把本公告第七点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号:******),发送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部门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注:邮件主题以“某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资料”的形式命名,邮件内容需备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
九、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对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报名邮箱进行通知,待通过资质审核的单位按要求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并发送缴纳凭证至报名邮箱(需电话告知:0779-******),采购代理机构查收确认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审核通过的潜在报价人邮箱。
十、采购文件费用售后不退,请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收费标准缴纳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收费标准及接收账户如下:
(一)采购文件收费标准: 300 元/份。
(二)接收采购文件费用账户(报名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至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5695。
注:付款转账记录要求以“某某公司+项目编号+报名费”的形式备注。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6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6时00分止(注:提前或逾期报价无效)。
2、递交方式:
采用邮件报价方式(优先):电子版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加密(请勿发送密码)后再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报价邮件必须以“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形式命名。
(1)采用自行送达或邮寄方式:纸质版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要求密封(密封标准见附件)后再送达/寄达指定地址,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将作无效处理。
******有限公司金海(采购代理机构)收,电话0779-******;(因地理位置邮寄只接收顺丰快递)。
十二、采购代理项目服务费收取标准:
按该项目成交金额的 0.1 %收取。
注:该费用由报价人在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如成交人未缴纳代理服务费,将视之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在报价保证金或后续进度款中扣除。采购代理服务费含于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向成交人支付其费用。
接收采购代理项目服务费的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5695。
注:付款转账记录要求以“某某公司+项目编号+代理费”的形式备注。
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及缴费凭证发送至邮箱(******)。
十三、采购部门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宇文骏涛,******。
十四、金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79-******。
十五、工作日联系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十六、采购人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工业园区七号路与四号路交汇(厂区距离北海市约50公里)。
******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default/foreground/index.do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index )上发布。
注:参与项目的单位必须响应以上公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