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速公路桥梁(国高)长大桥梁、隧道健康结构监测系统及桥梁群结构监测系统实施项目招标文件补遗书(含答疑)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1条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布第01号补遗书(含答疑),本补遗书(含答疑)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补充和修改,以及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予以答复。若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为准。
补遗内容如下:
一、第SDJC-2标段工程量清单表中,101-1-1、101-1-2、102-1、102-3、801-4为总额子目,数量均为“1”;子目“811-2-1数据处理与预警子系统”
修改为“811-2监测系统软件”。
二、第QLJC-1标段固化清单需修正内容:子目“811-1-19振动信号采集仪(8通道)”的数量修改为“9”,同时补充子目“811-1-50动态采集仪”,数量为“10”;子目“811-1-41户外机柜”的数量修改为“1”;子目“811-1-5高清摄像机”的数量修改为“277”,同时补充子目“811-1-49交通球型摄像头”,数量为“1”;子目“811-1-7UPS电源(3KVA)”的数量修改为“1”,同时补充子目“811-1-51UPS电源(1KVA)”,数量为“22”。
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第十、服务费用清单(二)咨询服务费用清单“结构监测系统咨询服务费用投标报价汇总表”后补充“咨询服务费用分项报价表”。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八、工程量清单”修改为“八、设备(材料)一览表”。
五、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一: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1.1资质要求: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如中标,应以该独立法人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相应的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且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单位名称或证书正在变更过程中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请问:若投标单位为独立法人,且下属的试验检测机构为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并具有相应资质,是否可以认定为符合形式评审关于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的要求。
答: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1.1资质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3.5.1款规定。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19日9:00(北京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外网公告为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各潜在投标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