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三十岗乡复建点三期(清澜苑)回迁安置房分配工作,确保分房流程科学规范、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我乡于2025年10月24日对“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复建点三期(清澜苑)分房现场监督公证”项目发布询价公告进行了公开询价招标,因参加投标询价的公证机构未达开标比例,该次询价流标。现我乡对“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复建点三期(清澜苑)分房现场监督公证”项目再次开展公开询价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公证机构积极参与投标。
一、综 合 说 明
1、服务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复建点三期(清澜苑)分房现场监督公证。
2、服务项目地点及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庐阳区三十岗乡,三十岗乡复建点三期(清澜苑)回迁安置房分配现场监督公证项目涉及安置房共计约2246套,回迁群众约2400户(以实际安置户数为准)。
3、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公证机构执业许可证;
2. 近十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执业信用记录;
3. 具有类似回迁安置房分房、抽签等现场监督公证项目经验(需提供相关案例证明,如公证合同,公证书等);
4. 拟派本项目公证人员不少于4人,具备丰富的现场监督经验;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需提供的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公证机构需对分房全过程(含分房准备阶段)进行现场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复核、摇号排序、选房确认等环节,确保程序合法、结果有效,并出具公证书。
三、投(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4日下午3:00,******人民政府107会议室参加投标,并携带投标文件(密封),现场进行评标(如报名供应商低于3家,达不到开标比例,取消本次询价)。
四、服务期限
参考时间:2025年11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具体服务期限与清澜苑分房进度匹配,如提前或推迟,本服务期限做相应调整。
五、其他事项
1. 投标人须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需另携一份加盖公司印章和法人签字的中标承诺书,明确如果中标后非不可抗拒原因弃标,将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规定接受处罚。
3.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作解释,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备注:如报名供应商低于3家,达不到开标比例,取消本次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公证机构积极参与投标!
联系电话:0551-******
******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1--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复建点三期(清澜苑)分房现场监督公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