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地区人民群众需求,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医疗服务,我院在满足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四川省《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广元市关于转发《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广发改[2017]17号)、《广元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广发改[2017]144号),拟开展特需服务******居化布置,无障碍设施。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进行测算,拟收费标准为270元/日。
该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公示结束后执行该医疗服务价格,在公示期间对医疗服务******医院医保科联系,电话:0839-******。
******医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