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环卫基础设施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Y2025-114
项目名称:环卫基础设施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并满足进场条件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或合同金额用尽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 开标室26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 21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 21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8楼],联系电话:0572-******,电子邮箱:******: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7、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环城西路319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8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费强、周悦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苏武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详见政采云链接:******/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91cxrlKWfmy8ILQI9q3Kyw==&utm=web-micro-app-back-front.67fcbf5d.0.0.f40ade00be1c11f0971bc9d2cf78d4c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