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YP0161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大学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标段名称: | ******办公室修缮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建筑高度23.3米(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建筑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办公室,装修面积2389.2平方米,主要内容包含房间分隔装修、卫生间装修、水电安装、空调通风等 |
工程总投资: | 800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710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8元人民币(709.061828万元) |
施工工期: | 45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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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31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0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服务中心网站(******),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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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佳燕、潘怡蕾 | 联系电话: | ******、******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中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履约保函,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履约保函的通知》(沪建招 〔2025〕2号)。 3、本项目要求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具体详见《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服务中心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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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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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事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