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G235郎溪县开发区至十字镇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一标段)监理项目(二次)(项目编号:LXX-GC-GK-2025073)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一、施工组织设计(含目录)无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文件-技术文件模板制作(P129-P131),需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要求制作。
二、提问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一、投标函-1、愿意以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 ,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监理工作。其中空格是否需要填写?
回复1:本项目为两阶段开标,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一、投标函-1、愿意以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 ,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监理工作。空格中无需填写投标总报价。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四、此答疑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郎溪县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