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贯标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2025年04月30日—— 2025年05月07日)
项 目 名 称 |
涪陵卷烟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贯标咨询服务 |
||||
招标公告编号 |
FYZB2024-33 |
||||
招 标 人 |
******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
|||
涪陵卷烟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贯标咨询服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 |
474528.30元 |
||
最高限价 |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54.64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X |
||||
投诉受理部门 |
******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企业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23-72109591 |
||
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2025年04月3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2、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及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3、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