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江永县江美塘风电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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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25年11月10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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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永县江美塘风电场变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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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新区四海大道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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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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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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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江永县江美塘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7月28日经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永环评〔2023〕39号”文件予以批复,共设17台单机容量5.56MW和1台单机容量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99.52MW,项目新建场内道路17.59km,改造道路总长12.81km,设置弃渣场6个,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项目拟实施变更,变更后项目位于湖南省江永县松柏瑶族乡与潇浦镇境内,场址范围在东经111°39′~111°46′,北纬25°06′~25°26′之间;取消原8#风机位,风机总数减少为17台,总装机容量为100MW,其中9台风机单机容量维持5.56MW不变(其中A9#限发5.52MW),8台风机单机容量由5.0MW/5.56MW增大至6.25MW,同时原14#风机机位向西南偏移约3.45km(现AZ11#风机),原9#风机机位向西北偏移约120m(现A9#风机),其余机位部分轻微调整,偏移距离在3m之内。场内道路总长度减少为27.22km,其中改扩建道路11.20km,新建道路15.32km,升压站进站道路0.7km;集电线路均采用架空电缆进行敷设,长度减少为33.8km;设置1个弃渣场;升压站位置向东北偏移约30m,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变,平面布局优化调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8360.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36h。项目总投资59778.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不含水土保持费用),约占总投资的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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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情见受理公示,环评报告(附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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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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