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NGZ50160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答疑4 2025BFNGZ50160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投标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中“1.我方已仔细研究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投标制作软件—“商务文件投标函”中对应部分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 标段(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按照上述两种格式进行填写均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我方已仔细研究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投标制作软件—“报价文件投标函”中对应部分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项目- 标段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投标人提供的报价文件投标函按照上述两种格式进行填写均予以认可。 1、2合注:上述表述均视为对所投标段招标项目名称的响应。 3.本项目招标人为“******管理中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交通路23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2025年8月7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7日